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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移民署宣導新住民及外籍移工攜帶或以快遞方式輸入動植物檢疫物事項。
標題
內政部移民署宣導新住民及外籍移工攜帶或以快遞方式輸入動植物檢疫物事項。

內容

內政部移民署為防範動植物檢疫物經旅客攜帶或經郵包及快遞方式違規輸入,影響我國農業生產安全,加強對新住民及外籍移工之宣導事項:

  1. 動植物或相關產品輸入我國時,應符合「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植物防疫檢疫法」等相關規定,經查獲違規攜帶或以快遞方式違規輸入動植物檢疫物者,最高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

  2. 有關常見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請參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baphiq.gov.tw/ws.php?id=4502。


公告日期
202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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