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門牌編釘及門牌證明書收費標準」第二條修正案於113年8月23日生效。
第 二 條 申請門牌編釘或門牌證明書之收費標準如下:
一、門牌編釘:
(一)一樓大型門牌:每面新臺幣一○五元。
(二)一樓中型門牌:每面新臺幣一○○元。
(三)二樓以上及地下層門牌:每面新臺幣九十五元。
二、門牌證明書:每張新臺幣二十元。
前項第一款所稱門牌編釘,指門牌之初編、增編、改編、補發及換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