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籍合一】:杜絕虛報遷徙及幽靈人口。
遷徙係事實行為遷徙登記應依事實認定,虛報遷徙,小心觸法!
遷徙係事實行為遷徙登記應依事實認定,虛報遷徙,小心觸法!
內政部逐年增加開放戶政業務可跨縣市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並推廣使用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多項戶籍業務(網址為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260),歡迎多加使用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671)線上預約系統,或致電戶政事務所先行預約申辦時段,以減少現場等候時間。
一、 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欲保留戶籍者,最遲應於出境2年內填寫具結書予所屬船公司(或漁業人)繕具名冊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審查,審查後將該名冊函送內政部移民署申請保留戶籍作業。
二、 惟倘該船員戶籍經戶政事務所遷出國外者,不得撤銷遷出登記。
為提供民眾編撰族譜,本市已建置數位化族譜網站,讓民眾除了紙本編製外,另可直接以網站製作並列印,有需求民眾可多多利用。(網站路徑說明: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幸福人生>服務大聲公>數位族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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