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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小站

永恒的愛
104/03/12
下午一群人熱哄哄地走了進來。「想必是來辦結婚的吧!」我心想。不過看了又看,卻看不出哪一位是新娘。不久之後,叫號機響起,他們扶著一位虛弱的女孩在隔壁櫃檯坐下。 她,是新娘。新娘只有二十出頭歲,卻因為患了腦瘤,連說話都費力。同仁檢視了相關文件,她拍來的照片甚至是剃光頭髮的。家人表示想要留著小姐治療前的照片,於是我們同意使用檔存照片為她換證。   新郎是日本人,在日本他是一位老師。新娘一年多前到日本遊學的時候與他相識相戀,但就在論及婚嫁的時候,讓老天爺這樣捉弄。而新娘歷經了手術,腦中的腫瘤還是沒完全清除。   新郎人在異鄉,自己從網路上蒐集了許多台灣人與日本人結婚應該準備的文件。他不諳中文,雖然和新娘的家人無法溝通,也難以理解我們說些什麼,但透過英語加「手語」,我們還是完成了這個登記。   在辦理登記的過程中,新娘的媽媽和大家聊著,她告訴志工媽媽,怎麼有這樣好的男人,知道女友患了重病,反而更加急切地想要結婚、急著給女友一個名份,急著,帶著「太太」到日本就醫。而新娘始終虛弱,但我們看著新郎不斷握著她的手、靠著她的頭,備極呵護的樣子就像捧在手心的寶貝,令人動容。   完成了結婚登記,我一邊幫他們請領結婚證書。同事送上剛做好的身分證,看著背面的配偶欄,新娘輕輕撫著,笑了。我想,那是一種看見歸宿的安心吧!後來詢問一些相關資料,新娘竟能提起精神一一回答了!這是力量,愛的力量。   他們要離開的時候,我跟新娘說了聲恭喜。新娘的媽媽說,明年家裡擺喜酒再請我們過去。常聽人說,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他們也是這樣的吧!祝福今天的新娘到日本之後手術順利,祝福他們愛情長久,也祝福明年的喜宴上,大家都能看見健康幸福的新娘!
104/02/10
對你來說,什麼是家呢?是土生土長的地方,是生命最終的依歸,或者,是人生旅途的驛站?   第一次看見梅婆婆的時候,她在前方的櫃檯洽辦。雖然談話的音量有點大,但也許因為鄉音的關係,她說些什麼我聽得並不真切。只知道她似乎攤開了一張又一張的報導,有雜誌,也有報紙。不久後婆婆離開了櫃檯,因為不是承辦,我並沒有特別了解她為什麼而來。   午休過後,又見到她的身影了。這回她走到了我隔壁的櫃檯,拿出了定居證,婆婆表示,她可以拿身分證了!但檢視了她準備的文件,卻沒有辦法幫她辦遷入。因為除了定居證和一篇又一篇關於她訴訟的報導,她什麼都沒有。   婆婆是榮民的遺眷,93年與先生結婚來臺後,一直住在金瓜石山上。原以為可以在這既陌生又必須熟悉的土地上和老伴一起終老,但一切卻在先生過世後全變了調。老伴走了!那個自稱是老伴兒子的人搬了進來。鎖門、斷水電……,這屋子就是不給梅婆婆棲身。於是梅婆婆和「丈夫的兒子」互相提告,也因為刑責,她離可以領身分證的日子又遠了些。   說自稱,是因為在經過訴訟之後,法院已經判定他不是丈夫的兒子。一個來自異鄉的女人,在舉目無親的情形之下靠著自己,訴訟、陳情。也許是為了爭個公道,也許是為了爭個生活的機會,總之她撐過了,贏了訴訟。   贏,並不代表一切落幕。   金瓜石上的房子幾經破壞,早已不堪居住,加上產權尚未完全釐清,所以梅婆婆無法遷入。她靠補助在鎮上租了個小房間。瞭解她的處境之後,主任為她四處奔走,與房東商量、請里長幫忙,為的是讓這個想要落地生根的老人家可以有個安穩的棲身之所。婆婆也真可愛,每次來都是「領導、領導」地稱呼著主任。看著她深夜寫下的陳情書,我們知道她不求別的,只是想要在和老伴一起生活過的這塊土地生活下去。   幾經奔走,終於讓梅婆婆得以辦理遷入並順利拿到了身分證。拿到的那天,她不斷地向主任道謝,那種飄萍般的惶惶不安終於可以擱下了!我以為在當初處境那樣艱難的情形之下,她會選擇回大陸去,但她沒有,她咬著牙撐到了真正成為臺灣人的一天。   許多新住民嫁來臺灣,心也就真的在這兒生了根了!之於我們,她們並無不同。給新住民一個友善的生活環境是我們必須努力要做的,畢竟,如果身處異鄉的是我們,也會特別需要一份溫暖。在臺灣,新住民們有了新的身分、新的家,也有了新的牽掛。   如果你問,對我來說,什麼是家呢?我想,家,是心之所繫。
珍惜所有
103/05/01
早上來的那個婆婆有點年紀了,一坐下就氣喘吁吁。 她說,一早就血壓狂飆,也許是最近壓力太大了。 這年紀的老人家了,不該是含飴弄孫嗎?能有什麼壓力呢?我忖著。 問了要辦理的業務,是來請領除戶謄本跟印鑑證明的。 辦理的過程中,因為擔心老人家的身體狀況,我不時抬頭望望婆婆的氣色,發現,她真的很不舒服。 於是,我問她需不需要一杯溫開水。 「不用,」她搖搖頭,「只是打擊太大了」 兒子因為意外過世,一談及,她眼裡便蓄滿了淚。 「要是生病還能有個心理準備,是意外啊!要我怎麼承受?」她輕輕地說著,語氣卻充滿不捨。「那是我十全十美的兒子啊!」 十全十美!多深厚的情感,能讓一個人用十全十美來形容一個人? 婆婆依然很不舒服,我也只能加快辦理的速度,並且給些幫不上忙的安慰。 婆婆告訴我,一個孩子走了,他的兄弟姐妹也許終究有天能夠釋懷,但母子天性,卻是怎麼也割捨不了的! 忍著眼淚辦完了婆婆要的文件,我再次叮嚀她要為了那十全十美的兒子保重身體。戶政是一項閱讀故事的工作,每天看著不同的人生故事上演,那些喜怒哀樂、那些生老病死,很多時候,都提醒著我們:珍惜所有。
「姓」的心願
102/11/07
在星期二下著綿綿細雨的早晨,剛上班開工不久,按著叫號鈴後等候者民眾出現,一位面帶憂傷的女子來到櫃台後表示欲申辦兒子改姓,詢問以何原因改姓?並調閱她的個人資料得知當事人於95年離婚時,其離婚協議書上協議其子係因父母離婚由母監護並約定從母姓,因案件較為複雜少見,且離婚協議書為95年訂定已逾5年,約定從母姓請求權是否已失效力?可否依民法96年5月23日修正第1059條第2項規定:「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辦理。 詢問他所資深同仁建議由戶所詢問父親是否同意其請求權,委婉向當事人說明,卻見少婦面有難色,且轉移話題批評政府的政策與抱怨機關的不便民,此時的我只好請少婦至主任室,在主任了解並詳盡的解釋情形下,並電洽法官詢問得知離婚協議書為永久有效,請同仁參考內政部96年7月27日台內戶字第0960117712號函案例辦理,其案例均為95年時與前夫離婚,並雙方於離婚協議書載明「未成年子女約定歸女方監護其未成年子女並跟從母姓」,該協議係屬書面約定,得提憑該離婚協議書申請未成年子女改從母姓。 終於在合法合理合情的規定下,心安辦妥改姓案件,民眾帶著感謝及滿意心情離開戶所,完美劃下此案句點。『以同理心將心比心,多站在民眾的立場想、聆聽民眾的心聲,善用公門好修行廣結善緣』,是主任教導同仁最好良言佳句。
孫子的心願
102/10/01
在午休快結束時,隱隱約約聽見一位婆婆訴說孫子想找親生父母的事宜,同仁依規定說明無法提供現在生父母的戶籍資料,因為其孫子已被收養,依內政部函台內戶字第1000102981號函釋,受理本生父母及其親屬因證明親屬關係需要,申請戶籍資料證明當事人已被他人收養事實,應僅提供當事人載明被收養記事之除戶戶籍資料。 將心比心之下我上前詢問,婆婆說明國中孫子因出國旅行需附繳謄本,因而發現自已養子的身分,進而向婆婆請求見親生父母的心願,婆婆為了孫子的願望不辭千里由苗栗來到瑞芳,先行探路找尋其孫子的父母資料,經數位化系統抽絲剝繭發現其生父已生亡,尋線追蹤找到大姐聯繫電話後婉轉告知其小弟的心願,大姐表示可來戶所與婆婆相見,商量親子約會。 終於在合法合理合情的規定下,心安完成婆婆案件,看著婆婆與其孫子的姐姐帶著感謝及滿意心情離開戶所,完美劃下此案句點。『以同理心將心比心,多站在民眾的立場想、聆聽民眾的心聲,善用公門好修行廣結善緣』,是主任教導同仁最好良言佳句。